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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健人壽銷售「定期壽險+住院補償保險專案」、「團體1年重大疾病健康保險暨團體1年定期防癌保險計畫」、「團體1年定期手術醫療健康保險」、「五五得利生存保險暨團體傷害保險暨團體住院補償保險」及「百萬健康專案」等5專案,因其使用的加保同意書及保險商品未依規定完成審查程序即上市銷售,26日遭金管會核處新臺幣300萬元罰鍰。
金管會指出,康健人壽除了保險商品未依規定完成審查外,該公司以電話行銷方式銷售團體保險,也有違反「保險業辦理電話行銷業務應注意事項」規定情事,一併予以糾正。金管會呼籲,保險業者應遵循保險商品送審程序的法令規定,以及強化內部控管品質,共同維護市場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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