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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外來力量超越人體組織所能承受的機械強度時,便會造成肌肉、肌腱、韌帶、關節囊或骨骼部位的傷害。運動傷害防不勝防,當肌肉拉傷時,若能正確處理患部,則可將傷害減至最低程度。
衛生署特別針對骨骼肌肉傷害提出「PRICE」處理原則,供民眾參考。
P=Protection(保護患部):防止再次傷害,可使用繃帶包紮固定。
R=Rest(休息):停止受傷部位的運動。受傷後好好休息可以較快復原。
I=Ice(冰敷):受傷後48至72小時內進行冰敷,並嚴禁推拿、按摩與熱敷。每隔2至3小時冰敷20至30分鐘,可使微血管收縮,減少局部發炎反應。
C=Compression(壓迫):以彈性繃帶包紮於受傷部位,例如足、踝、膝、大腿、手或手腕等部位,以減少內部出血。同時觀察露出腳趾或手指的顏色,當疼痛、皮膚變色、麻痺、刺痛等症狀出現,表示包太緊,應解開彈性繃帶重包。
E= Elevation(抬高):抬高傷部加上冰敷與壓迫,可以減少血液循環至傷部,避免腫脹。傷處應高於心臟部位,儘可能在傷後24小時內,都抬高傷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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