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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未來90天? 取得勞保被保險人身分


陳先生聽說勞保要改採年金方式,不過他不想每月領年金,想要一次領,可以嗎?另外,陳太太平常幫人家帶孩子,從未參加過勞保,現在聽到勞保有年金可領想加入可以嗎?怎麼做對陳家有利呢?



明(98)年一月就要實施的勞保年金新制,除了老年給付外,還包括「重度殘障」及「死亡」兩大項目,也就是說,未來勞保不僅老年給付要改採年金,當被保險人發生重度殘障或死亡事故時,原本一次給付的殘廢補助費或遺屬津貼,也要改成按月給的失能年金或遺屬年金。



不過,為維護被保險人原有的權益,法條特別規定,只要在年金新制上路前曾取得被保險人資格者,就具有選領一次金或年金的權利。至於領年金或一次金何者有利,則要依事故發生當時的狀況判定。大致來說,年金給付的計算標準都與年資有關,如果年資不長,年金額就不高,但在舊制一次給付部分,除了老年外,死亡與殘廢事故的給付標準與年資的關連性都不大,而且,對於遺屬資格的規定,舊制也沒有新制嚴格。



總之,該選領哪一種,等事故發生時再決定即可,只是必須在今(97)年年底前曾參加過勞保者才可以有兩種選擇,如果是明年新制上路後,才第一次參加勞保,未來就只能按新制規定領年金。



案例中的陳先生因為已是勞保被保險人,未來發生事故時,便具選領年金或一次金的權利。至於陳太太,因為從事褓姆工作可透過相關職業工會參加勞保,而且如果在今年年底前加保,未來也同樣具有選領權,但若等到明年才第一次加保的話,就必須按年金新制規定請領。



因此,對從未參加過勞保但實際從事勞務的民眾,都可把握今年剩下的90天時間,趕在年底前加入勞保取得年資,未來就可以在一次給付與年金兩者間做出對自己最有利的選擇。



因此,對從未參加過勞保但實際從事勞務的民眾,都可把握今年剩下的90天時間,趕在年底前加入勞保取得年資,未來就可以在一次給付與年金兩者間做出對自己最有利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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