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版位

「愛無限,人為本」

我們灑下許多小小的種子
在這個手拉著手圈成的苗圃裡
用耐心、體諒、與溫柔,細細的澆灌

縱使有風雨、有阻礙
我們仍舊不間斷的照顧著這些小小的希望
於是它們發芽、茁壯,長成參天巨木

它們的露水讓路人解渴
它們的陰影讓旅人遮蔭
它們的存在
讓每個人都得到了關心與照顧

奉獻愛,讓種子不斷成長
直到照顧了每個人,有了無限的關懷

最終
愛的種子像巨木般茁壯
像森林般無邊無際、無遠弗屆

照顧有所需求的人們與家庭
溫暖了每個心房

我們時刻謹記

大愛無所限
以人為根本


─═◤㊣盛發★═─ 穩健創富永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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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區國稅局近來發現多起案例,許多民眾購買土地後未辦理過戶登記,即出售給第三人,結果本來屬於免稅的土地交易所得,卻因一時貪圖方便反成應稅的其他收入,結果因為不諳稅法規定而遭補稅加罰。 北區國稅局指出,近日查獲一起案例,甲君於93年間以6,000萬元向乙君購買土地,未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旋即將該筆土地以7,000萬元的價格出售給丙君,國稅局調查土地買賣的資金流程時,發現丙君購買土地的7,000萬元價款,並非是給土地所有人乙君,經詢問丙君,才知道土地買賣中間還透過甲君,國稅局因此認定甲君出售土地登記請求權,所獲利益的1,000萬元屬於其他所得,依規定應課綜合所得稅。 北區國稅局人員解釋,依照財政部84年的解釋令,民眾若購買土地後,未辦理產權過戶,而將土地出售給第三者,並直接由原地主變更所有權給第三者,則民眾在土地買賣轉手間所獲的利益,屬於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10類規定的「其他所得」,減除成本及必要費用後的餘額,依法應課徵綜合所得稅。 以本案的甲君為例,雖然土地未辦理過戶即出售,可以省下過戶的費用和時間,但當初若先辦理過戶再出售給丙君,則中間的1,000萬元屬於土地交易所得,反而沒有稅負的問題。許多民眾只是貪圖方便,結果要繳納的所得稅反而遠超過土地過戶費,可說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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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期的寶寶已從躺的階段進入了爬行、坐立的新里程碑,所能看到的、碰觸的範圍也愈來愈廣。透過五覺小遊戲,除能提供寶寶各種感覺刺激外,亦可達到親子同樂之妙效!

掌握寶寶成長關鍵1:視覺篇
  6個月大的寶寶,動作發展上產生巨大變化,已開始學坐(看到的東西和躺著的時候很不一樣,視野更加寬廣)、學爬(有移動能力,可探索環境,為視知覺發展的重要階段),視知覺與空間概念都於此時漸漸發展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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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齡前幼兒的睡眠時間,已不再像之前嬰兒階段需要的那麼多,同時此時也會漸漸轉變為不需午睡,甚至上床前花樣多及抗拒上床等情形。本篇針對學齡前幼兒的睡眠問題,提出解決之道,您絕對不可錯過。

怎樣的睡眠狀況才算正常?
每個父母多少都懷疑過孩子的某些行為,自問:「這正常嗎?」甚至和同齡孩子相比較,藉以確定孩子是否屬於正常發展範圍,而這樣的作法,同樣出現在面對孩子的睡眠行為。對父母而言,了解孩子的睡眠狀況是否正常,能幫助你決定是否要擔心孩子的睡眠狀況,無論是睡眠的足夠與否,或者其他睡眠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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