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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老趙在國保加保期間死亡,老趙配偶為勞保被保險人,已請領勞保喪葬補助,老趙配偶可以再請領國保的喪葬給付嗎?
答:老趙配偶為勞保被保險人,依勞保條例規定,可以請領3個月的眷屬死亡喪葬津貼,假設老趙配偶勞保月投保薪資為3萬2,000元,則可領到9萬6,000元(32,000元×3個=96,000元)的喪葬津貼。
至於國保也有一項喪葬給付,當被保險人死亡,可依月投保金額一次發給5個月喪葬給付,即8萬6,400元(17,280元×5個月=86,400元)。
由於國保與勞保是兩種不同的社會保險,國保被保險人本人死亡的喪葬給付,與被保險人的配偶是否因其死亡已請領勞保喪葬津貼無關。依國民年金法規定,國保被保險人死亡時,只要是殯葬費支出之人,就可以申請喪葬給付。
因此,老趙配偶雖然已領3個月的勞保喪葬津貼,還是可以請領5個月8萬6,400元的國保喪葬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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