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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險業者陸續推出健康險,保費雖比壽險的健康險大約便宜1成以上,但投保產險健康險的最大不便就在於「不保證續保」。不過,產險業者指出,只要保戶依正常理由申請理賠,產險公司多半不會拒保,此外,各業者也會依自家所設定的條件,例如理賠次數、住院次數或天數等,來評估保戶的續保資格。
假設投保產險健康險後,罹患重大疾病者,由於目前市場上,提供重大疾病保障的產險健康險,給付條件都是一旦罹患重大疾病,則一次給付,產險業者指出,這類保戶已屬於弱體戶且已完成理賠手續,隔年就會被拒保。
另外像是小病、輕傷長住,例如輕微上呼吸道感染、也就是一般感冒的保戶,一住院醫療卻住達20多天,或是蓄意詐取保險金,或是惡意帶病投保者,都會被產險業者列入「不續保」名單。
如泰安產險將住院次數及理賠金額,列為續保與否的考量,1年內住院2次以下,或1年內理賠金額在1萬元以下者,這類保戶屬於正當理由出險,向產險公司申請理賠,也是理所當然,保戶隔年就可續保。
而明台產險則將理賠次數及住院天數,設為續保門檻,也就是1年內的理賠申請次數,達4次以下,或是每次住院天數在7天以下者,這類保戶屬於正常理由出險,明台產險評估之後,幾乎都可續保。
2008-12-10 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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