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 多買不起房子的無殼租屋,每年到了五月報稅的季節,總會羨慕起買房子的人可以抵稅,而自己付的房租不見得比付貸款的要少,卻不知道能不能也像「有巢氏」那樣少繳點稅。其實現在的稅法規定,一年有12萬元的房租扣除額,而且租金支出不受一間房屋只能申報一次的限制,因此就算是跟他人一起合租一個樓層,幾個房客都可以同樣享有最多12萬元的扣除額。
政府為了防止房東逃漏稅,從民國93年起就開始規定納稅人的戶籍就算不在租屋處,只需附上租屋契約、切結書、租金繳款證明就能申報。不過,在提列房租支出時,最好還是要先與房東協調過,信義房屋代書林以德就表示,雖然政府是希望房東按規定繳稅,也想讓租屋者能減輕負擔,不過實際狀況就是有些房東可能會因為房客的申報,而讓他必須多繳稅,進而要求調漲房租,因此不妨自己先試算看看,看看能抵免多少稅金,攤成十二個月每個月能省多少錢,再去跟房東談,對自己會比較有保障。
此外,房客申報租金支出,房東本身也不見得就一定會吃到虧。包租公、包租婆的租賃所得的申報方式有兩種,一種不需要任何證明文件,另一種採列舉扣除方式。不需任何證明文件的申報方式,也就是依財政部公告的標準,扣除43%必要費用後,以全年實收租金的7%計算申報。至於列舉扣除方式,必須逐一提出證明單據,從租金收入扣除之後,將餘額作為租金所得稅申報。第一種方式較為簡單,就是依財政部公告的標準,直接扣除租賃收入43%的必要費用,以全年實收租金乘上57%做為應申報金額。
另一種方式是以因租賃而發生的合理、必要的損耗與費用,例如房屋折舊、修繕支出等花費,逐項提出單據證明,作為列舉扣除,林以德表示,房東們也必須試算看看以哪一種方式申報,對自己最為划算。如果出租房屋的押金存到銀行產生利息,若已經有申報利息所得,也要列入儲蓄投資扣除額,就不必再列為租賃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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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y 09 Sat 2009 14:14
租屋報稅 1年能扣1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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