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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壽險保費將在今(98)年8月面臨一波調漲,部分保險業務員因此以低保費、高保單利率為訴求,向消費者推銷境外保單(俗稱地下保單)。金管會表示,購買這類保單的後續糾紛多,即使發生保險事故也常常求助無門,為了維護自身權益,最好不要買地下保單。
 
金管會指出,我國並未承諾未經核准的國外金融業者,可以在國內從事業務招攬及行銷活動,因此,未經保險局核准設立的外國保險公司,都不能在台灣銷售保單。
 
此外,購買地下保單的問題也相當多,消費者無法確定業務招攬人員是否獲得外國保險公司的授權,或只是假借外國保險公司的名義,行詐騙之實,也不易判斷交付的保險費是否被業務員據為己有。
 
地下保單通常以外國文字書寫,並依據該國文字及法律解釋,保單條款及相關權利義務,與招攬人所告知的內容可能不一致。若是發生理賠糾紛或是需要後續服務,保戶都必須自己向國外保險業者辦理,保障與權益可能因此受損。
 
金管會強調,任何國內保險業務員、經紀人、代理人或任何個人、法人,不得銷售未經主管機關核准的保險商品,違反規定者,最重可處新台幣45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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