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 : 不要一天到晚學人家飆車,讓父母擔心,一點也不知道孝順
子 : 那有,我可是有保險的
父 : 孝順和保險有何關係,別扯開話題
子 : 當然有關係囉,因為受益人是您ㄚ, 我可是一天到晚在製造孝順您的機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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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ul 24 Fri 2009 13:10
孝順
- Jul 24 Fri 2009 00:44
騎車減重 當心沿途美食誘惑!
減重,許多車友為健康跨上鐵馬,但隱身在自行車道周遭的美食誘惑,常讓車友們愈騎愈胖。
根據一項「運動後飲食行為調查」發現,高達7成車友為了健康而運動,卻忽略運動後正確飲食原則,導致一趟車行下來,無法成功甩油,反而攝取的熱量節節攀升。
- Jul 23 Thu 2009 16:59
枕頭要常洗喔---尤其是女孩!!
枕頭不乾淨,小心側睡時,家塵入侵耳朵內橫行霸道!
一位年輕女子,因嚴重耳鳴到醫院求診,醫師用耳內視鏡發現,患者耳朵內有許多黃色微小顆粒物體在移動,再用放大鏡探查,原來有20至30隻寄生蟲在耳膜上橫行。
台北市中興醫院耳鼻喉科主治醫師吳傳頌指出,台灣地狹人稠,處亞熱帶氣候,因此家中的家塵是很重要的過敏源,光是因耳鳴就診的患者,就約佔耳鼻喉科門診的1/10。
吳傳頌說,日前轉介的一位年輕女患,到醫院求診時指出,右耳耳鳴,常聽到低頻的沙沙聲,尤其夜深人靜時,耳鳴聲特別大,自行清理外耳,效果不彰,到門診拿藥,治療不見起色。後來用理學檢查顯示,患者耳道及耳膜上, 略有耳垢及抓痕,但這些情況,還不至於造成嚴重耳鳴﹔經耳內視鏡一看,原來有20至30隻大小不等,肉眼可看見的寄生蟲在耳膜上爬行,根據判斷,患者耳鳴的原因,就是這些蟲蟲惹的禍。
- Jul 23 Thu 2009 15:46
七日瘦身湯
瘦身湯
材料:
青蔥6支、大蕃茄2至3粒或蕃茄罐頭(約28oz)1罐、新鮮洋蔥2粒、包心菜(高麗菜)1個、青椒2個和芹菜1小把。
- Jul 23 Thu 2009 14:02
月暈效應
和別人相處時,我們都慣於戴上一副「先入為主」的眼睛,將別人放進一個「框框」裡,再用這個框框解釋此人的角色與行為; 他是好人、他是壞人,他好像有外遇、她很愛佔小便宜........我們甚至把想法投射到對方身上,以致經常偏離事實真相。
也許你也聽過這則故事..
有兩個女人,坐在同一張桌子喝飲料。
- Jul 23 Thu 2009 13:49
遭檢方查獲補稅 照罰
公司若涉及不法逃漏稅,在有權調查處理逃漏稅的機關調查前,自動補報補繳可豁免處罰,但「有權調查處理機關」並不限於國稅局。南區國稅局轄內有公司因刑事案件經檢察官查獲後,才向國稅局補繳營業稅款,因不符合自動補報規定,仍被處以三倍罰鍰。
南區國稅局表示,按照稅捐稽徵法規定,納稅義務人若有逃漏稅款,在稽徵機關或財政部人員調查以前,或者被檢舉以前,自動向稽徵機關補報補繳漏稅款,可以免罰。但如果經檢察官查獲以後,才向稽徵機關補報補繳漏稅款,仍應受罰。
- Jul 23 Thu 2009 13:35
營業稅查核 鎖定餐飲業
永康市翁先生來電詢問:聽說營業稅因地制宜選案查核即將展開,今年將加強查核對象及輔導期限為何?
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答覆:98年度「營業稅因地制宜選案查核作業」將自98年8月1日起展開,今年加強查核對象為「餐飲業暨相關上游廠商」。該所進一步說明,7月為輔導期間,期間內自動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可免除罰則;8月1日至12月31日將對相關行業營業人進行調帳查核,如查獲漏稅情事,除補稅外還須被課處罰鍰。呼籲相關營業人可先自行審視帳簿憑證,如因一時疏忽發生相關漏稅情事者,把握98 年7月31日之期限自動補報補繳稅款,以免受罰。
- Jul 23 Thu 2009 13:29
~OH MY GOD ,我是中年人了!(有趣的文章)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我最喜歡的飲料從冰可樂,變成溫開水。
更明確地說,從冰可樂、黑咖啡、麻辣鍋,變成溫開水、熱牛奶、地瓜稀飯。
如果到咖啡廳,不能只點溫開水怎麼辦?那就來杯「無咖啡因」的咖啡吧。
「要不要甜點?」我搖頭笑笑,好像服務生問的是:「要不要出軌?」
- Jul 23 Thu 2009 13:07
道歉信
一對熱戀中的男女,相約去弔祭一位長輩,後來兩人鬧情緒,出殯那天只有男的去了殯儀館,看不到女的,
越想越覺得不對,就想寫信給女的道歉。誰知女的看了信,更加火大。
你知道這男的是怎麼寫信的嗎??
- Jul 23 Thu 2009 12:50
短漏開發票 最高罰十倍
新竹市陳小姐問:營業人漏開發票之罰則為何?
北區國稅局新竹市分局答覆:營業人短漏開發票銷售額逾越申報期限始被查獲者,除依營業稅法第51條規定按所漏稅額處罰鍰一至十倍外,其未依規定給予他人或取得他人憑證部分,應依稅捐稽徵法第44條規定處罰,該二者處罰並依財政部85年4月26日台財稅第851903313號函規定,擇一從重處罰;至營業人短漏開發票銷售額,係於申報期限前被查獲者,則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2條規定按所漏稅額處罰鍰一至十倍,一年內經查獲達三次,並停止營業,籲請營業人留意以免受罰。
- Jul 23 Thu 2009 12:33
營業稅查核 鎖定餐飲業
永康市翁先生來電詢問:聽說營業稅因地制宜選案查核即將展開,今年將加強查核對象及輔導期限為何?
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答覆:98年度「營業稅因地制宜選案查核作業」將自98年8月1日起展開,今年加強查核對象為「餐飲業暨相關上游廠商」。該所進一步說明,7月為輔導期間,期間內自動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可免除罰則;8月1日至12月31日將對相關行業營業人進行調帳查核,如查獲漏稅情事,除補稅外還須被課處罰鍰。呼籲相關營業人可先自行審視帳簿憑證,如因一時疏忽發生相關漏稅情事者,把握98 年7月31日之期限自動補報補繳稅款,以免受罰。
- Jul 23 Thu 2009 09:24
列報呆帳 須證明支付命令送達
台北市國稅局表示,公司行號若有應收帳款、應收票據及各項欠款等債權,超過兩年經催收後,未能收取本金或利息,可依法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列報為呆帳損失,但需附有支付命令已送達於債務人的證明。
台北市國稅局查核甲公司96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發現甲公司帳列呆帳損失1,000餘萬元,經查核呆帳損失內容發現,甲公司對於其逾期兩年經催收後未能收取本金或利息之應收帳款、應收票據及各項欠款債權,雖已依法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但尚未將該支付命令合法送達於其債務人,與稅法規定的要件不符,因此被國稅局剔除列報的呆帳損失,並補徵營利業所得稅250餘萬元。
- Jul 23 Thu 2009 08:56
離婚合併報稅 連補帶罰
國稅局提醒民眾,夫妻離婚後已無婚姻關係,即使離婚後仍共財同居,申報綜合所得稅時,仍不得將前夫或前妻列為配偶。南區國稅局轄區內就有這種案例,結果遭補稅、罰鍰。
南區國稅局表示,轄內納稅義務人甲君與配偶乙君在91年間已辦理離婚登記,但兩人在申報95年度綜合所得稅時,仍合併申報,並虛列乙君免稅額7.4萬元,經南區國稅局查獲,除補稅外,並依所得稅法第110條規定裁處罰鍰。
- Jul 23 Thu 2009 08:22
企業無償借貸資金 要稅
去年大法官發布第650號解釋,認定公司無償借貸資金給股東需設算利息收入違憲,不符租稅法定主義。於是財政部將設算利息收入條款納入所得稅法,條文已經生效,從今年5月29日起,公司借貸資金未收取利息,仍會被國稅局設算利息收入補稅。
母子公司借貸頻繁,常遭補稅罰款,尤其是營建、化工、傳產等行業,去年在高等行政法案的類似案件就高達50件。大法官會議去年決議,此設算利息收入並未載明於法律中,只以行政命令訂定,違反租稅法定主義,未確定案件一律撤銷。
- Jul 23 Thu 2009 08:10
稅務問答 購客貨休旅車 得抵銷項稅額
水里鄉林先生問:營業人購入休旅車是否可以申報扣抵銷項稅額?
中區國稅局南投縣分局答覆: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9條規定,營業人購買自用乘人小汽車所支付之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同法施行細則第26條規定,所稱自用乘人小汽車,係指非供銷售或提供勞務使用之九人座以下乘人小客車。
- Jul 23 Thu 2009 07:58
結婚不登記 避稅踢鐵板
A君夫妻93年間就辦了結婚儀式,遲至96年才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94及95年度夫妻兩人分開申報綜合所得稅,申報書上的配偶欄空白。被南區國稅局補稅,還按補稅額加罰一倍罰款。
國稅局官員解釋,在去年5月23日之前,結婚屬於「儀式婚主義」,只要有公開儀式就算結婚,不一定要辦理登記才算數;但民法第982條修正後,從去年5月23日開始,結婚必須要以書面方式進行,除了兩人以上的證人簽名,還要向戶政單位登記結婚。
- Jul 23 Thu 2009 00:48
螞蟻對大象說:我懷了你的孩子
螞蟻對大象說:我懷了你的孩子
搶標南山 宏泰周國端:不排除任何併購機會
昨天勞委會公布6月失業率達5.94%,未達各界預期的6%,照理來說應該是應該高興的「壞消息中的好消息」,但是64.7萬人沒工作還是很難令人開心。
- Jul 22 Wed 2009 23:06
稅務快訊 眼鏡及醫材業 中區稅局嚴查
中區國稅局民權稽徵所表示:98年度營業稅因地制宜選案查核工作自98年8月1日起辦理,查核行業包括眼鏡業、醫療器材業。籲請營業人自行檢視帳證,倘因一時不察有短、漏開統一發票或短、漏報銷售額及虛報進項稅額等情事,在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之前,請儘速向所轄分局、稽徵所自動補報、補繳所漏稅額並按日加計利息一併繳納,以免受罰。
- Jul 22 Wed 2009 22:59
金管會:地下保單 不要買
新台幣利率偏低,使得傳統保單價格較高,最近地下保單因而再度盛行。金管會21日指出,國人購買地下保單容易出現糾紛,呼籲消費者勿購買地下保單,以維護自身權益。
地下保單是指未經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的保險公司銷售的商品。由於國外利率高於台灣,過去幾年地下保單預定利率也高於本國保單,等於保費比台灣便宜,因此地下保單在台灣一直有一定的市場。
- Jul 22 Wed 2009 22:42
地下保單糾紛多 別買!
國內壽險保費將在今(98)年8月面臨一波調漲,部分保險業務員因此以低保費、高保單利率為訴求,向消費者推銷境外保單(俗稱地下保單)。金管會表示,購買這類保單的後續糾紛多,即使發生保險事故也常常求助無門,為了維護自身權益,最好不要買地下保單。
金管會指出,我國並未承諾未經核准的國外金融業者,可以在國內從事業務招攬及行銷活動,因此,未經保險局核准設立的外國保險公司,都不能在台灣銷售保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