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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媒體的社會版面常有出現因為天災、墜機或車禍等意外事件,造成多數家庭成員同時罹難的消息報導。若以保險的角度看這些不幸事件,便會衍生出問題,因為一般民眾在買保險時,會填寫的保險受益人對象多是親近的家人,若被保險人與保單受益人同時罹難,身故保險金就會併入被保險人的遺產計算,甚至被課遺產稅,喪失當初投保時照顧家人的美意。因此呼籲民眾,在買保險照顧家人的當下,保險受益人欄位可以依順位多填上一欄「法定繼承人」,以維護權益。

 

很多民眾可能不知道,購買保險時,受益人的指定其實是一門很大的學問。現行的保險法第113條規定,「死亡保險契約未指定受益人者,其保險金額作為被保險人遺產。」另外第112條也規定,「保險金額約定於被保險人死亡時給付於其所指定之受益人者,其金額不得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因此一般人多只知道,如果被保險人於投保時受益人的欄位空白未填寫,於未指定任何受益人的情況下身故,其身故保險金就會被視為遺產計算的這種情況。但事實上,如果被保險人有指定受益人,但是不幸地,被保險人與其指定的受益人同時身亡;抑或是指定的受益人較被保險人早身故,且被保險人生前也忘了做受益人變更等情況,被保險人的身故保險金也是會被併入遺產計算的,民眾不可不慎。

 

身故保險金被併入遺產計算會有什麼影響?身故保險金被併入遺產計算,等於必須先用來清償所有資產、負債,之後家屬才能拿到清償後的餘額,倘若不幸負債超過資產及理賠金總合,那麼不僅保險金泡湯,遺留給家屬的甚至僅有負債,完全喪失當初投保的本意。因此建議民眾,若要避免身故保險金被併入被保險人的遺產計算,買保險可依順位多指定幾名受益人,另外也建議於受益人欄位額外填上「法定繼承人」。如此一來,未來若發生被保險人與指定的保單受益人皆同時罹難的情況,由於保單受益人還有指名「法定繼承人」,保險公司即可依照民法規定的繼承順位,直接理賠保險金給被保險人最親近的親屬,而非白白讓該筆身故保險金併入被保險人的遺產計算。

 

最後提醒民眾,購買保單時受益人欄位千萬不要空白,並建議能依順位多指定幾名受益人,並額外填上「法定繼承人」,而為了能讓這張保單於自己生後保障最需照顧家人的生活,若原本指定的受益人過世,也一定要記得向保險公司提出更改受益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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