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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所得稅法規定,納稅義務人有無居住中華民國境內,有不同的申報方式,但在中華民國境內無住所,究竟是屬「居住者」或「非居住者」?實務上常衍生爭議,財政部日前發布解釋令指出,在中華民國境內無住所,且於同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留合計未滿183天的外僑,即屬非居住者。
財政部表示,依現行所得稅法有關綜合所得稅的課徵規定,中華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於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留合計滿183天者,採結算申報方式;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則採就源扣繳或申報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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