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服務於公營事業,曾於公司民營化後領過公保補償金,還能參加國保嗎?
答:國民年金法規定,曾領過軍、公教等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不具參加國民年金的資格,國民年金法所稱的「相關社會保險」是指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含原公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與原私立學校教職員保險養老給付)、勞工保險老年給付及軍人保險退伍給付。
問:服務於公營事業,曾於公司民營化後領過公保補償金,還能參加國保嗎?
答:國民年金法規定,曾領過軍、公教等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不具參加國民年金的資格,國民年金法所稱的「相關社會保險」是指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含原公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與原私立學校教職員保險養老給付)、勞工保險老年給付及軍人保險退伍給付。
問:老趙在國保加保期間死亡,老趙配偶為勞保被保險人,已請領勞保喪葬補助,老趙配偶可以再請領國保的喪葬給付嗎?
答:老趙配偶為勞保被保險人,依勞保條例規定,可以請領3個月的眷屬死亡喪葬津貼,假設老趙配偶勞保月投保薪資為3萬2,000元,則可領到9萬6,000元(32,000元×3個=96,000元)的喪葬津貼。
問:如果老陳在保險期間死亡,但老陳配偶才53歲不符遺屬年金的年齡條件,是否就此喪失了請領資格?
答:根據國民年金法規定,配偶想要請領遺屬年金,必須符合年滿55歲且婚姻關係存續1年以上,但有(1)無謀生能力、或(2)扶養以下子女: = 1 \* GB3 ①未成年或 = 2 \* GB3 ②無謀生能力、或 = 3 \* GB3 ③25歲以下在學且每月收入未超過其領取遺屬年金時的月投保金額等情形,不在此限。
問:夫妻兩人都是國保被保險人,夫在加保期間不幸身故,其遺屬年金由妻具領,如果日後妻年滿65歲時,可以老年年金與遺屬年金一起領嗎?
答:基於社會保險不重複保障的原則,國民年金法第21條規定:「被保險人符合身心障礙年金給付、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老年年金給付、老年基本保證年金及遺屬年金給付條件時,僅得擇一請領。」因此,當妻年滿65歲,本身已符合請領老年年金時,僅能與遺屬年金擇一請領。
國民年金(簡稱「國保」)、勞保年金(簡稱「勞保」)將於十月一日、明年一月一日上路,五十五歲到六十五歲的「請領一族」問題最多,專家提醒勿盡信口訣,一定要動手試算,而一旦選定,經勞保局核付後就不得再變更請領方式。
以勞保老年給付為例,只要保險年資滿十五年,就可以從五十五歲開始「提前」領年金,但是,每月領到的錢會被打八折,若請領方式選錯了還想再更改,可是門兒都沒有。
為方便無力繳納保費的國保被保險人,國民年金設有保費補助、分期或延期繳納的機制,但如果被保險人連續數年未繳保費,卻在保險期間死亡,其配偶可以補繳以享有國保相關年金給付嗎?
根據國民年金法規定,被保險人應自被保險人保險效力開始當月起,至保險效力停止或終止當月依規定繳納保費,且其配偶互負連帶繳納義務,如果其配偶仍未在期限內繳納,勞保局將處以罰鍰。因此,被保險人的配偶是可以補繳10年內的國保保費與利息,但還必須繳納罰鍰。
問:江媽媽到今(97)年年底剛好年滿65歲,10月就要實施的國民年金,她可以參加嗎?江媽媽名下有不少房地產,適用排富條款的規定嗎?
答:只要在國民年金開辦前,未領過軍公教保險養老給付或軍保退伍給付,且未滿的民眾,都應參加國民年金。江媽媽到今年10月1日還未滿65歲,如果目前並沒有參加任何社會保險,過去也未曾領過軍公教保險養老給付時,就應參加國民年金。國民年金被保險人每月應繳保費為674元,保到滿65歲後就可以開始領老年年金。
國內有不少外籍配偶家庭,外籍配偶可以參加國保嗎?
依國民年金法規定,年滿25歲未滿65歲,在國內設有戶籍的國民,就是國民年金的加保對象,因此,年滿25歲未滿65歲的外籍配偶,必須先歸化我國國籍,並經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核准在國內定居,並向戶政事務所辦妥初設戶籍登記後,只要符合國民年金法納保條件者,就能參加國民年金保險。
年滿25至65歲,沒有軍、公教、勞農保者,10月起通通都要參加國民年金,繳不出保費怎麼辦?
根據勞保局統計,國民年金上路後,預估有470萬人納保,其中,低收入戶約有8萬人、所得未達一定標準者有42萬人、身障者約有35萬人、另外包括家庭主婦等一般保戶約有385萬人。
立法院今(97)年7月三讀通過「國民年金法修正案」,將農保與國保脫勾,具農保身分者可選擇繼續參加農保,或改加入國民年金。由於兩個保險的給付項目與金額各有不同,究竟農民該如何選擇?
選擇繼續參加農保或改保國保,最需要思考的點就是老農津貼。由於農保並沒有老年給付項目,政府為照顧老年農民的生活,便於84年制定「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提供年滿65歲的農保被保險人每月6,000元(最早3,000元後來增加到6,000元)的老農福利津貼。
只要年滿25歲至65歲,沒有參加軍、公教、勞農保者,都要參加國保。如果在月中退出勞保,當月就須參加國保嗎?參加國保後,如有欠費情形,可否補繳?
根據國民年金法規定,勞保在月中退保時,如當月份沒有參加軍、公教或勞保期間,就應參加國保,而國保保費也是從保險效力開始當月計收至保險效力停止當月,不論當月加保幾天,都要以全月計算,當然保險年資也算全月。
國民年金10月上路後,被保險人加保期間如經診斷為重度以上身心障礙且無工作能力者,即可請領身心障礙年金,不過,要注意的是,被保險人請領身心障礙年金,不可以同時領取其他社會福利津貼,僅能擇一請領。
至於何謂「無工作能力」?應如何認定?根據國民年金法規定,「無工作能力」是指由身心障礙鑑定醫療機構依病歷等相關檢查資料綜合評估,確認其因身心障礙致生活上需人扶助或缺乏生活自理能力,且經勞保局審查未實際從事工作及未參加相關社會保險。
國內許多女性上班族結婚生子後,為了照顧家庭,會選擇離開職場,直到小孩成人再回到職場,這一群人在國民年金、勞保年金上路後,其在國保、勞保累積的年資,完全不會浪費。
假設23歲的婷玉大學畢業開始工作,34歲為照顧子女而離職,45歲再度就業直到60歲退休,她可以領到多少國保、勞保年金?
勞保年金將於明(98)年元旦上路,而最令勞工關心的,非老年年金莫屬。到底勞保老年年金如何計算?
根據新修正通過的勞保條例第58條「年滿60歲有保險年資者」,得依下列規定請領老年給付:保險年資滿15年者,請領老年年金給付或是保險年資未滿15年者,請領老年一次金給付。
國保將於今(97)年10月開辦,勞工如果離職退出勞保,待業期間轉投國保,若日後再就業又轉為勞保,兩個保險的年資可以合併嗎?
依據國民年金法規定,年滿25歲,未滿65歲,也未參加軍、公教、勞保、農保者,均為國保強制納保對象,因此,包括家庭主婦、待業者、打零工者,都要參加國保。
10月1日國民年金就要上路,對於想退勞保改加國保的民眾,法令已修正通過,只要在今(97)年年底(12月31日)前提出都還來得及,但若勞保老年給付年資未滿15年者,更是只要在勞保年金制實施的15年內(即112年底前)提出,都還具有加入國保資格。
先不論退勞保改加國民年金是否有利,對於某些擔心勞保財務問題,或希望能先領一筆錢自己規劃使用的民眾來說,在提出勞保老年給付申請前,應該留意以下幾件事項:
在國保各項給付項目中,除了老年年金、遺屬年金與身障年金外,還有一項「喪葬給付」,喪葬給付的給付標準為何?可與國保的「遺屬年金」重覆請領嗎?領國保老年年金期間死亡,還可領喪葬給付嗎?
依國民年金法規定,喪葬給付與遺屬年金是不同的給付項目,並沒有重覆的問題。當被保險人參加國保期間死亡,除可按月投保金額一次發給5個月喪葬給付之外,即8萬6,400元($17,280×5=$86,400),若被保險人留有遺屬,並符合請領條件時,其遺屬還可以請領至少每月3,000元的遺屬年金。
國民年金給付項目中,有一項「身心障礙年金」,究竟什麼是身心障礙年金?誰可以領?怎麼領?
依國民年金法規定,「身心障礙年金」是指被保險人在加保期間(也就是滿65歲以前)因傷病致重度以上身心障礙,且經評估無工作能力時,可請領身心障礙年金。給付額度是以加保年資,按月給付月投保金額發給1.3%。
國民年金給付項目中,有一項「身心障礙年金」,究竟什麼是身心障礙年金?誰可以領?怎麼領?
依國民年金法規定,「身心障礙年金」是指被保險人在加保期間(也就是滿65歲以前)因傷病致重度以上身心障礙,且經評估無工作能力時,可請領身心障礙年金。給付額度是以加保年資,按月給付月投保金額發給1.3%。
依國民年金法規定,只要沒有參加公勞農保的民眾都要參加國保,在國保開辦或加保前,就連已重度身心障礙者也一樣(重殘者保費全部政府負擔)。而在開辦或加保前就已重殘者,加入國保後就可請領身心障礙保證年金每月4,000元,但若領取社會福利津貼者,就不能再申請。
也就是說,不可以同時領社會福利津貼又領國保身心障礙年金,除非因為津貼額度低於4,000元時,則可改領身心障礙保證年金。